地下二層及以下禁止青少年體育培訓

來源:北京晚報

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
《青少年體育培訓機構服務規(guī)范》在北京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網(wǎng)站上公開征求意見。征求意見稿提出,青少年體育培訓機構要保證孩子們有充足的培訓活動空間。

青少年體育培訓機構主要指:以傳授和提升某種體育技能為目的,面向3至18歲兒童青少年開展的課外體育指導、培養(yǎng)和訓練活動的機構。為了安全起見,校外體育培訓機構場所應符合建筑、消防等一系列安全標準要求。規(guī)范征求意見稿提出,室內(nèi)培訓不應使用居民住宅作為培訓場所。利用改建或改用的地下空間從事青少年校外體育培訓經(jīng)營活動的機構,不得在地下二層及以下開展體育培訓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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