飲料冒充保健品、假扮工作人員入戶檢修......這些詐騙手段需警惕!

來源:人民網

近年來,犯罪分子針對老年人實施詐騙的案件頻發(fā)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發(fā)布的數(shù)據(jù)顯示,從發(fā)案趨勢上看,近5年來,詐騙老年人案件數(shù)量呈上升態(tài)勢。北京一中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譚勁松表示,涉老年人詐騙案件集中表現(xiàn)為三個特點,一是詐騙事由多樣化,但主要集中在養(yǎng)生保健領域;二是犯罪手段專業(yè)化,犯罪行為具有明確針對性;三是被害人眾多,犯罪數(shù)額大,追贓挽損難。

法院建議,老年人群體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強防范意識,勿輕易泄露個人信息,勿輕信推銷,遇到無法辨別真?zhèn)蔚那闆r及時向家人或者有關部門求助,同時記得保存轉賬記錄、收據(jù)、對方身份信息等客觀證據(jù)。人民網整理了相關案例,以作提醒。

小禮品引誘,假專家宣傳,真飲料冒充特效藥

2017年2月至10月間,被告人張某等十余人為實施詐騙行為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,在北京市石景山區(qū)、豐臺區(qū)等地引誘老年人參加“健康講座”“免費健康咨詢”活動,謊稱賈某、張某等人為知名醫(yī)院的專家,騙取被害人的信任,并以現(xiàn)場看病、開藥的方式,將“百邦牌天元膠囊”“百邦牌銀杏丹葛膠囊”當做特效藥品銷售給被害人,騙取百余名被害人90余萬元。法院認為,張某等人通過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被害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,考慮到各被告人詐騙老年人等情節(jié),對各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7年不等,并處罰金。

法官釋法:以高價售賣保健品的名義騙取老年人財物,是詐騙老年人最常見的犯罪手段之一,此類犯罪一般有固定的實施流程。前期,業(yè)務員通過發(fā)傳單或者打電話的方式聯(lián)系老人,以領取禮品或者健康補貼的名義吸引老人參加“健康講座”。舉辦講座當天,由假冒的醫(yī)療專家在現(xiàn)場推銷產品,謊稱售賣產品為可治療高血壓、冠心病等老年人常見疾病的特效藥,實際上所謂的特效藥成分僅為淀粉、果汁、水等,并無任何治療效果。講座現(xiàn)場也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負責收款,備有pos機供老人刷卡,若遇到老人忘帶錢的情況還會有業(yè)務員以幫忙送貨上門的名義跟老人回家取錢。

此類詐騙犯罪人員眾多,分工明確,專門針對十分關注養(yǎng)生保健的老年人群體實施,且利用老人渴望關懷的情感需求,通過言語上對老人的關心,騙取老人信任,使老人心甘情愿交付錢款。

冒充燃氣檢修人員上門行騙,威脅獨居老人人身財產安全

2016年4月至5月間,被告人殷某伙同他人,冒充燃氣公司工作人員檢修管道,以被害人家中燃氣灶漏氣需要更換為由,騙取高額安裝費用,實施犯罪行為13起,騙取被害人錢款3萬余元,被害人年齡在65歲到82歲不等。法院認為,殷某伙同他人,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,騙取他人錢款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依法應予懲處,對其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,罰金人民幣5萬元。

法官釋法:本案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對象多為獨居老人,被告假裝燃氣維修人員,通過上門檢修燃氣的方式,判斷老人家中狀況,并利用老人防備心差,對燃氣等設備不夠了解的特點,騙取高額安裝費用。雖然每筆詐騙數(shù)額僅數(shù)千元,但是多人上門行騙對獨居老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亦是重大威脅。

獨居老人應提高防范意識,不讓任何陌生來訪人員輕易進屋,若是有正當事由上門人員,應要求對方出示證件,確有必要可聯(lián)系親友或居委會尋求幫助。

虛構身份,利用封建迷信騙取老人款物

被告人沈某于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9日間,冒充中國書法家協(xié)會全國大展評委、北京大學客座教授等身份,并虛構“三爺”“太爺”等會特異功能、法術的虛假人物,在北京市海淀區(qū)以做道法、拜師、辦書法展為由,騙取被害人張某現(xiàn)金共計人民幣7萬余元及鯽魚、柴雞等食物,后用于歸還個人借款和日常消費。法院認為,沈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,騙取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依法應予懲處,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,并處罰金。

法官釋法:本案被告人利用了被害人的書法愛好,又利用了部分迷信心理,在與被害人交往接觸過程中多次騙取被害人款物。若不是被告人身份被揭穿,老人往往意識不到這是騙局。

老人用書法等愛好豐富自己的晚年生活,本身是為了增強幸福感,但是要謹防他人借由個人愛好接近自己,從而行騙。對于封建迷信活動要有分辨能力,勿被騙術蒙蔽。老人的子女家屬要關注老人的個人生活和交友狀況,及時幫助老人識別別有用心的騙局。

標簽: 工作人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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