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印發(fā)通知進一步明確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制合并范圍

來源:人民網

人民網北京11月12日電 (記者王震)據財政部網站消息,近日,財政部印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明確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制合并范圍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進一步明確中央單位舉辦或與地方聯合舉辦、在地方登記的事業(yè)單位所屬關系及合并級次問題。

《通知》明確,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制范圍應包括部門及部門所屬的行政事業(yè)單位、與同級財政部門有預算撥款關系的社會團體。編制政府部門財務報告時,事業(yè)單位所屬關系一般按照以下標準確認:1.存在財政預算撥款關系的事業(yè)單位,以財政預算撥款關系為基礎確認所屬關系。2.實行經費自理的事業(yè)單位,按照《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》所列舉辦單位確認所屬關系。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舉辦單位的,按排序第一的舉辦單位確認,納入該舉辦單位的財務報告編制范圍;如舉辦單位之間有協議、章程或管理辦法約定的,按約定執(zhí)行,不得重復編報。

上述規(guī)定適用于中央及省以下各級政府部門,自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。

標簽: 財政部 政府部門 財務報告

推薦

財富更多》

動態(tài)更多》

熱點

  • <nobr id="ft659"></nobr>

    <kbd id="ft659"><abbr id="ft659"></abbr></kbd>